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关于开展城区环境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昭化城区
二、整治内容:
(一)占道经营。辖区内所有商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违规侵占人行道、门前空地等进行违规经营。
(二)乱停乱放。机动车顺向规范停放在停车位,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自行车等停放在人行道规定的区域,车头统一朝公路方向。严禁僵尸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严禁私自划停车位。
(三)交通秩序。严禁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上路行驶,严禁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行、加装遮阳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环境卫生整治。辖区内商户要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店面整洁卫生、门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严禁随意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严禁随意张贴小广告,随意设置店招店牌,在街道两侧乱堆乱放、乱牵乱挂。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城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创建一个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