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小玲主持会议。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广元市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贾小玲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
会前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叶林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宋立千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良辰、王大俊、王正功、冷建春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李晓容应邀参加会议。
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克军,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是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