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贾小玲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晓晖在资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开展专题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补选了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良辰、王大俊、王正功、冷建春出席会议。
区领导叶林城、赵思彦,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区人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