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针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类型多元、诉求多元等新特征,创新推行“强组织、建队伍、优业务”三步工作法,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规范运行三级综治中心163个、“两所一庭”23个,研发“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一体化”治理新格局,95%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近年来,我区针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类型多元、诉求多元等新特征,创新推行“强组织、建队伍、优业务”三步工作法,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规范运行三级综治中心163个、“两所一庭”23个,研发“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一体化”治理新格局,95%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