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小玲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提交了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区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至15日在昭化城区召开,会期预计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三)审查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永昌、夏登坤、李江山、夏静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法院院长肖红、区检察院检察长肖光志以及区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