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贾小玲在区广电中心四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区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制,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建议: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全面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底数,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改善,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二、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李良枝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程朝晖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市财政局核定数390521万元。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审计局局长张文茂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程朝晖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现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格次。
建议: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审计的方式方法,推动审计工作向纵深延伸。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和指导,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五、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宁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决定免去刘强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免去贺旭红的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国为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任命宁国为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局长职务。
会议建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多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心声,着力办好群众的各项“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始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会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出席:贾小玲 夏登坤 夏 静 肖万钟 程朝晖 李淑君 安 莉
林 丽 肖光波 张松林 冯开阔 张晓红 梁冬云 彭德琼
王作宇 张德康 刘方银 张建华 魏开林 陈 敖
列席:杨武生 夏 敏 肖 红 肖光志 张玉坤 冯德志 王大俊
李晓容 王晓军 陆崇华 张君容 彭仕华 赖仕鹏 张 婧
冯昆元 李良枝 仲明强 仲有举 王正功 张文茂 李长生
陈师金 张运东 蔡永强 王小江 侯元卫 刘永德 赵剑波
秦 强 殷泽平 陆登塔 杨洪彦 黄锡华 张 勇 陈 林
请假:李江山 翟 军 王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