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叶林城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4月30日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叶林城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