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 案)
(2018年1月24日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光志同志所作的《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适应新时代,担当新使命,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司法办案,强化过硬队伍建设,谋求新发展,为实现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