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及四川省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补选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分别在元坝镇第四选区、磨滩镇第三十五选区、太公镇第三十九选区各补选2名区七届人大代表。
补选选举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实行等额选举。
补选程序按重新核实选民名单、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四个阶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补选期间应发布选举日、选民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当选代表名单等五个公告。经选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五日公布。
本次选举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由元坝镇、太公镇、磨滩镇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代表补选后,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