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廖旭青等16名同志为昭化“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廖旭青、邱伟文、张伟、华永龙、李虹、杨世龙、肖水根、吴艳芳、陈正华、季少华、周彦、赵金莲、倪少聪、郭学诚、梅景伟、蔡三芳16名同志昭化“荣誉市民”称号。
(2021年4月1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廖旭青等16名同志为昭化“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廖旭青、邱伟文、张伟、华永龙、李虹、杨世龙、肖水根、吴艳芳、陈正华、季少华、周彦、赵金莲、倪少聪、郭学诚、梅景伟、蔡三芳16名同志昭化“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