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袁达成、姜云茂、杨槐林三位同志本人提出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袁达成、姜云茂、杨槐林三位同志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21年8月4日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袁达成、姜云茂、杨槐林三位同志本人提出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袁达成、姜云茂、杨槐林三位同志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