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光志本人提出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报告,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光志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1年8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光志本人提出辞去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报告,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光志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