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克军代理院长所作的《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区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千里嘉陵首善港城、千年蜀道宜居名城、绿色家居产业优城、诗意昭化幸福新城”提供可靠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继续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贡献,在深化司法为民实践上有新突破,在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高度,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