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邓长虹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区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努力推动昭化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成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