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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1-25来源:昭化区融媒体中心作者:昭化人大浏览:

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24日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肖红同志所作的《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履职尽责,狠抓执法办案,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努力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为实现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