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赖仕鹏
副主任:罗光伟
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2.承办上级人大、区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相关部门和镇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做好对公民和法人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等受理工作,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限期报告结果;
4.处理好重要信访信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通报有关部门;
5.指导镇人大的信访业务工作;
6.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