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罗中清
副主任:张晓红(中共)
工作职责
1.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部署,及时了解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情况,为人大常委会加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服务;
2.围绕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开展对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
3.督促对口联系部门(单位)执行和办理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
4.督促检查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5.负责承办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征求工作;
6.配合上级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7.负责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草案等文件及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重要讲话稿;
8.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