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张芳芳
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情况,为人大常委会加强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服务;
2.筹备组织人大常委会对教科文卫工作的专题视察和对政府教科文卫部门执法情况检查,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
3.围绕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教科文卫方面的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
4.检查了解对口联系部门(单位)执行和办理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督促检查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5.负责承办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征求工作;配合上级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6.负责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草案等文件;
7.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属教科文卫方面的信访、申诉和意见;
8.做好同上级和区外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部门联系;
9.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