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刘大学
副主任:
工作职责
1.承担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系协调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3.审核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及重要文稿;
4.负责区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电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印、值班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干部培训、目标管理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对上对外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区级相关单位以及各镇人大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8.受常委会委托,负责全区人大宣传工作,负责编辑《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和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等工作;
9.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室、主任会议室、常委会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