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 委 员:张 琦
工作职责:
1.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等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2.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议案。
3.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有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5.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做好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6.督促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配合上级人大来昭开展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执法检查、专题调查视察、立法调研等工作。
8.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