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 委 员:李永玺
工作职责:
(一)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议案,提出审议意见。
(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质询案,听取和审议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四)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六)督促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接受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指导,承办其交办的工作。
(八)与教育、科技、文化、卫健、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监管、医保等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