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四川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培训学习会,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正功主持。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以及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人大主席共50余人参会。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代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主要内容和有关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常委会副主任王正功就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立法的原则和目的作了简要说明,并就进一步实施好条例提出了要求。
一是强化认识。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备案审查既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又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备案审查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既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深化,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二是强化宣传。条例已于9月1日施行,共六章五节六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附则共六个方面的内容。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认真研读条例主要内容和具体条款,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不违法、不走样。
三是强化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文件制定流程,提高文件质量,确保文件报备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备案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把握审查标准,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