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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无偿献血营养费发放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建议

2025-12-10来源:作者:昭化政协浏览:

摘要:当前我国无偿献血事业面临血液供需矛盾与公众参与积极性不足的双重挑战。调研发现,部分省市虽通过发放营养费激励献血,但存在标准不一、地区差异等问题,引发公平性质疑。建议从立法与政策衔接角度在国家层面统一营养费发放标准,完善配套机制,保障献血者权益,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可持续发展。

广元市人大代表、广元市昭化区政协常委、民革广元市昭化支部党员魏晓霞反映: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来,已全面实现献血自愿无偿。但目前,临床用血缺口长期存在,2024年数据显示,全国非检验阳性报废血达114吨,IVD行业依赖进口血源。献血者年龄上限提高至65岁虽被提议,但参与率仍受激励机制影响。部分单位或地区为献血者发放营养费(如200/次),但标准缺乏全国统一规范,导致公众对“区别对待”产生误解。例如,北京曾因发放高额营养补贴引发争议,被质疑地域歧视。献血者权益保障不足,献血积极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导致我国的献血率低于部分中高收入国家。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营养费发放的公平性关乎公众信任。通过统一标准、透明流程与严格监管,既能提升献血积极性,也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与政策衔接。调整《献血法》第十一条的适用范围。新增条款:“经检测不符合临床用血标准的血液,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医疗科研、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等非临床用途,相关收益纳入献血者营养补助专项资金。”修订第六条,增加:“地方财政和血站应将检测不合格血液的合法利用收益,优先用于献血者营养补助、健康保障等支出。”以此明确营养费发放的法律依据,将“有效利用报废血”与补贴资金挂钩。二是统一营养费发放标准。参考《献血法》地方实践,统一全国发放标准(如400/次或100/ml),并明确资金来源,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完善规范发放流程。要求采血机构现场发放营养费,避免中间环节截留,确保“献血即享补贴”。完善依托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系统建立的全国献血者信息平台,实现跨区域用血与补贴数据互通,杜绝重复领取。四是强化宣传与权益保障。将营养费政策纳入无偿献血宣传重点,消除“献血无益”误解。推广“三免政策”(免交诊查费、免费乘坐公交、优先用血),增强献血者荣誉感。四是多方协同监管。卫健部门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督查,对违规截留补贴的行为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