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过来,
昭化区普惠托育
服务机构申报
开始啦!
放心托育 贴心呵护

申报对象
在昭化区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主体举办,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并完成国家托育备案系统托位备案,自愿申请参与普惠托育认定的托育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1.资质合法齐全:已依法取得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完成托育机构备案(含卫生评价报告),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如育婴员、保育员、健康合格证、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等),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服务质量达标: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科学的照护服务方案,配备与照护婴幼儿数量相匹配的从业人员,人均活动面积、睡眠面积等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玩具、教具等设备安全环保,能提供营养膳食、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指导等基本服务。
3.收费合理普惠:收费标准坚持普惠性原则,符合乳儿班、托小班、混龄班、托大班基本服务月收费标准分别不高于昭化区城镇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65%、60%、60%。收费项目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无乱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与家长签署书面收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4.运营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家长沟通制度等,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服务投诉或违法违规行为。
5.接受政府监管:自愿接受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配合开展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服务评估等工作,承诺履行普惠托育服务义务,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托育服务相关培训和公益活动。
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组织集中申请认定。自评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自愿书面申请,提交《广元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申请表》《广元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广元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承诺书》和机构、从业人员各类有效证照及收费凭证、财务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审核公示。昭化区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属地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认定工作,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收费、管理等进行审核查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予以认定评分。普惠托育机构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认定,未达标者不具备普惠资质。对拟确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位总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认定公布。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统一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备案,待省市最终批复完成辖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含机构名称、办托地址、收费标准、普惠托位数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后,在有效期内,若机构法人、名称、地址、性质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需重新进行认定。
补助政策
被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可享受运营补助,用于补助机构日常运转。自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次月开始计算。
(一)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按照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助。
(二)每月补助的最高人数不超过该机构被认定的普惠托位总数。
(三)每名婴幼儿当月在托时间达到或超过15天的,按200元予以补助;达到或超过10天但少于15天的,按100元予以补助;少于10天的,当月不予补助。
(四)幼儿园未设置独立托班,与学龄前幼儿混合编班,按学前教育进行服务管理的,不纳入本补助范围。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不能同时享受普惠托育与学前教育的相关财政补助。
申报说明
即日起凡昭化区内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自评符合条件可自愿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表格及机构、从业人员各类有效证照及收费凭证、财务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至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并自愿接受并配合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审核及认定。
提交申报资料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咨询电话:0839-872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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