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0〕23号)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5万元,经区政府同意,其中:5万元用于昭化镇摆宴村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890万元纳入《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请你们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昭府发〔2019〕2号)要求,用好、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