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一批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执行紧急采购(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
二、采购内容与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台 | 1 | |
2 | 全自动核酸纯化仪 | 台 | 1 | |
3 | 核酸提取仪 | 台 | 1 | |
4 | 山特UPS不间断电源 | 台 | 1 | |
5 | 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
6 | 加样枪(2套、每套4把) | 套 | 2 | |
7 | 正压呼吸器 | 套 | 4 | |
8 | 高压灭菌器 | 台 | 1 | |
9 | 涡旋振荡器 | 台 | 2 | |
10 | 掌上离心机 | 台 | 2 | |
11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
12 | -20℃低温冰柜(双锁) | 台 | 1 | |
13 | 医用冰箱 | 台 | 1 | |
14 | 移动紫外消毒机 | 台 | 3 | |
15 | 恒温金属浴 | 台 | 1 |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
资金来源:抗疫特别国债;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65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1)若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0年9月25日18时00分至2020年9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办公室
3、方式:本项目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U盘拷贝。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截至2020年9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办公室
3、方式:截至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至谈判地点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