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大坝村、分水岭村、柳桥村、杏花村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大坝村三组、五组、七组、八组,分水岭村一组,柳桥村六组,杏花村一组、二组、三组。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7072公顷,其中,农用地16.6914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 6.4468公顷、林地10.0140公顷、其他农用地0.2306公顷),建设用地1.7798公顷,未利用地0.2360公顷。
二、征收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该集体土地将作为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区征收中心、元坝镇将于2020年11月中旬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拟征收土地上进行抢种、抢栽、抢建等行为,凡是抢种、抢栽、抢建的实物一律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人员外,新迁入人员一律不予安置。公告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
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区征收中心冯子鼎,13678397131。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