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二季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和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时间范围:2022年4月1日—5月27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4月1日—5月27日,全区各单位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973条,其中审发953条,退回20条;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微博账号3个。从检查情况看,门户网站、新媒体信息保障情况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内容保障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更新把关不严。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校环节缺失,“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例如,2022年部门预算公示中,区财政局审核指导不到位,多部门已审核公示后仍要求退回修改,在附件中存在书写错误,将“拨款”写成“拔款”,“习近平总书记”写成“习总书记,总书记”等情况;区教育局报送“爱心点燃希望 真情传递温暖”的信息中将“总价值115094元”错误表述为“总价值115094万元”;区应急局报送“区森防指办‘四聚焦’提升防范处突能力”的信息中将“典型案例”错误表述为“典型案列”。
(二)信息内容保障不及时。部分单位未及时更新牵头负责的专题专栏。例如,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专栏,各指标牵头单位未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本年度本单位未更新一条信息;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的“获得电力”,近50天无信息更新;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的“获得用气”,近60天无信息更新。个别部门、镇信息更新不及时,昭化经开区、区乡村振兴局、青牛镇、虎跳镇近20天无信息更新。
(三)主动公开类文件未进行政策解读。对涉及社会公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主动公开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个别部门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文件以图文、视频等通俗化形式进行解读。例如,区应急局负责起草的《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昭府发〔2022〕1号)、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起草的《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昭化片区)招商项目入驻配套政策》(昭府发〔2022〕2号)、区发改局负责起草的《广元市昭化区“十四五”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规划》(昭府发〔2022〕3号)等文件均未进行政策解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公开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本单位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
(二)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问题信息上网发布。同时,要按照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网站、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所有栏目前后更新时间不超过5天,每周至少更新一条信息”。常态做好专题专栏,部门、镇信息的更新保障工作。
(三)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类的文件进行解读,原则上,文件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区政府直属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单位配合。具体业务指导可联系区政府办公室政务监管股(联系电话8725079)。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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