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普惠科托育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川卫人口家庭函〔2023〕年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023年昭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拟建设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自有场地或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场地需有不动产证)。
(二)规划建设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三)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原则上应布置在首层,当首层确有困难时,可将托大班布置在二层。
(四)幼儿园申办托班的,与幼儿园保持相对独立。
(五)项目申请单位改扩建已经开工或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下达后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能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六)项目申请单位诚实守信,有投资意愿,现金流情况良好,工作团队专业能力强,具备长期可持续运营意愿和能力。
(七)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项目建成后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八)其他(符合机构备案条件等)。
二、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8:00时止。
(二)提交材料:2023年四川省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三)组织遴选: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申请单位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人:邹娟 联系电话:0839-8722657
附件:2023年四川省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申报书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