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昭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20日。
1.申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上午8:00至4月24日下午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
下半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8日至4月28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9日至6月29日;下半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到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
2.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学信网上的学历打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及体检报告(体检结论为合格)。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四、证书领取
本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申请通过人员于7月28日至8月11日期间在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报名前仔细阅读网站提示,按照操作说明填报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昭化门户网。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123(广元市教育局),0839—8724345(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0839-8725513(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李老师)。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3纸双面打印)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