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的公示
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