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今天
昭化区组织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集中宣传活动



在元坝镇弘和广场,各单位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还在现场设立了消费维权咨询台,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农资质量安全、燃气消防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为大家详细讲解识假辨假的方法和安全常识。
“我觉得这个活动特别好,不仅学到了许多辨别真假食品的方法,还学到了很多消费维权的知识,也知道了遇到消费问题该怎么去解决。”市民杨正宇说道。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10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当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铁拳” 行动暨 “春雷2025” 行动等专项行动中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了集中销毁工作。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共计300余件,经核算,货值金额超10万元。
“今年3·15活动期间,我们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24小时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秩序股股长吴龙说道。
3·15
究竟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应该如何正确
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起往下看看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该热线面对消费者能有效、及时给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帮助。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