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养育是家庭大事,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幸福感。针对广大职场宝妈普遍面临的生育权益保障不足、职场育儿压力大等突出问题,昭化区全面推进“天府育苗”生育支持行动,聚焦职场宝妈群体精准发力,出台务实暖心的权益保障举措,切实维护职场宝妈合法生育权益,缓解职场与育儿双重压力,让职场女性敢生育、无顾虑,安心平衡职场发展与家庭养育,切实为职场宝妈减负赋能。
女职工生育休假及用人单位补贴申领

一、补助资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用人单位,外资(含合资)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其中,个体工商户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
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政策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享受补助资金,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为生育女职工落实现行生育假政策;
3.在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以单位形式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在欠费的,需用人单位清缴欠费后方可享受补助资金。
三、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用人单位女职工在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或在2025年11月28日仍在休生育假的,适用补助资金申请情形。政策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四、补助标准是多少?以后会调整吗?
补助资金为一次性发放。每名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用人单位补助标准按生育当月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执行。目前补助标准为每名生育女职工2200元(我省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以后年度随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相应调整。
五、补助如何申领?有哪些渠道?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女职工生育休假结束后6个月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渠道为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线下申请渠道为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六、需提交哪些资料?
线上线下申请均需提交经生育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四川省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申请表》。申请表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下载。
七、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补助资金实行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每月15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到位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指定银行账户。
保障女职工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有任何疑问,拨打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或者前往服务大厅咨询详情。


编辑:李 双
责编:杨黎明
审核:白 琳
监制:杨 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