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虎跳派出所在分局刑警大队等相关警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云南昆明、四川绵阳等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7月7日,昭化区公安分局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文在该区某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在利州区某银行向实施诈骗犯罪的嫌疑人转移诈骗资金38400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伙同尹某俊、杨某文、陈某全、刘某强与黄某兵等人,向实施诈骗犯罪的嫌疑人提供自己的卡号,被诈骗的受害人将资金打到卡上以后,他们持卡到银行将钱取出,然后以无卡存款的方式将钱存到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并从中获得转账金额百分之五的返利。尹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共提供银行卡10余张,帮助诈骗犯罪嫌疑人转移违法所得资金100余万元。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昭化区公安分局虎跳派出所民警杨刚表示:“我们在审讯中得知,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只是借卡给他人过账,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不会触犯刑法。但根据最新立案标准,凡是办理银行卡,即使没有出卖给他人,但有参与帮忙转账行为,如刷脸认证、提供验证码、提供密码、取款的行为,均属于犯罪行为。”(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