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城区中元节祭祀活动的通告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昭化区2023年中元节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禁止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河道边、广场、绿地、工地等区域随意焚烧纸钱、冥物、香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漂放河灯、孔明灯。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指定的文明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严禁在指定的祭祀点位以外区域进行祭祀活动。指定的集中祭祀点位如下:
(一)红土垭临时祭祀点:原粮库拆迁工地(加油站对面)。
(二)青梅路社区固定祭祀点:三七六二油库桥头靠左前行约50m处;原城关砖厂旁固定祭祀点。
(三)电管站旁临时祭祀点:电管站往垃圾中转站的停车场。
(四)幸福苑小区旁临时祭祀点:幸福苑小区靠河边公厕旁。
五、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公安、民政、住建、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元坝镇加强巡查监管,对不在指定地点焚烧香烛冥纸(币)等的,及时纠正、制止,引导进入统一设置的祭祀点祭祀。违反定点祭祀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39—8723500。
特此通告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3日


编辑:罗 楠
责编:郑晓玲 徐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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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冯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