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
司法部印发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授予四川省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广元市昭化区
昭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受到司法部表彰
全市唯一
全市唯一
全市唯一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02年成立以来,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在推动昭化镇实施高速路建设、进港路快速通道建设、嘉陵江堤防建设、移民安置、昭化西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与落实,该调解委会发挥了较好作用,2020年以来,镇调委会主导调解纠纷170余件,涉及疑难纠纷50余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优质的社会环境。

立足“调解业务精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制度规范、人民群众信赖”,建设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现有调解员12人,其中二级人民调解员2人、三、四级人民调解员各1人,省、市、县(区)级人民调解能手各1人。
推行“社主调、村主导、镇疑难”互动、互助调解机制,把做好村、社的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指导村、社把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实,做到镇、村、社三级各有重点,各行其职,有条不紊;推行“四对接两指导”司法确认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镇调委会与村调委会、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之间的对接,加强司法所对调委会、法庭对调委会调解工作、调解协议规范化等工作指导,以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司法确认率。
着力保障全域旅游战略实施,做好涉旅游矛盾纠纷化解,近三年协调处理涉旅游矛盾纠纷10余件,促进旅游服务相关问题的改善与解决;着力落实调解跟着项目走,做好重点项目纠纷化解,近三年化解处理涉及项目建设纠纷30余起,较好保障了各项工程的实施;着力化解群众身边事,做好易发频发矛盾纠纷化解。昭化镇年平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地方和谐稳定。

编辑:罗 楠
责编:郑晓玲 徐 波
审核:白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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