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文件要求,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发放2023“蜀里安逸·暖冬乐享”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星期五)上午10:00
2023年12月8日
(星期五)上午10:00
消费券分类
商超券分为三种券值
“满200元减50元”
“满400元减100元”
“满600元减200元”
家居(家电)券分为三种券值
“满1000元减100元”
“满2000元减200元”
“满3000元减300元”
餐饮券分为三种券值
“满100元减30元”
“满300元减70元”
“满400元减100元”
消费券发放平台
本次发券平台分为线下门店使用型和线上平台使用型。
线下门店使用型:指在线下门店消费并使用平台APP“付款码”支付,如支付宝、云闪付。
线上平台使用型:指在线上平台APP或到店消费并在线支付。如京东、抖音和美团(大众点评)。
支付宝负责发放商超券
云闪付负责发放商超券和家居(家电)券
京东负责发放家居(家电)券
抖音和美团负责发放餐饮券
消费券领取方式
打开支付宝、云闪付、京东、抖音和美团(大众点评)APP,进入“2023‘蜀里安逸·暖冬乐享’消费券”领取页面,领取手机定位广元市的消费券。
注意事项
1.每轮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5个发放平台APP抢券,但在同一个平台APP只能抢领一种面额的消费券,即每人每轮在单个平台APP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2.领取后可在平台APP的“卡包”“卡券”等位置查看,在有效期内(领券后7个自然日)可在领取时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参加消费券核销商户使用,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且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消费券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时间,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消费券超过有效期后,消费者电子钱包内的消费券失效。
来源:广元商务

编辑:罗 楠
责编:郑晓玲 徐 波
审核:白 琳
监制:冯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