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日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将以省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名义印制面向三类普查对象(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告知书,并通过有效方式送达普查对象,对辖区内统计机构负责普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登记告知工作。
请您及时查收告知书

编辑:王 宇
责编:郑晓玲 徐 波
审核:白 琳
监制:冯 林
2024年1月1日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将以省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名义印制面向三类普查对象(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告知书,并通过有效方式送达普查对象,对辖区内统计机构负责普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登记告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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