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城区中元节祭祀活动的
通 告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昭化区2024年中元节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禁止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河道边、广场、绿地、工地等区域随意焚烧纸钱、冥物、香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漂放河灯、孔明灯。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城区周边固定文明祭祀点和指定的临时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严禁在非祭祀点位以外区域进行祭祀活动。临时祭祀点位如下:
(一)青梅路社区临时祭祀点:益昌路延伸段100米土路(原城关砖厂旁固定祭祀点);
(二)电管站旁临时祭祀点:长滩河路元坝镇垃圾中转站左右两侧新建的停车场;
(三)红土垭临时祭祀点:红土垭东方明珠公交站背后打围空地。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39—8723500。
特此通告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

编辑:王 宇
责编:郑晓玲 徐 波
审核:白 琳
监制:冯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