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由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主办的
机关刊物《调查与决策》
2024年第9期刊发了
广元市政协副主席、昭化区委书记
刘自强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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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平安建设软实力
夯实经济发展硬支撑
广元市政协副主席、昭化区委书记 刘自强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省委书记王晓晖在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四川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年来,广元市昭化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昭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夯实,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建设成效较为明显。全区连续14年无“民转刑”命案发生,连续7年群众满意度居省市前列,连续6年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区,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当前,昭化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将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位置,以深化拓展全省“1+8”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为抓手,聚焦关键环节、打通难点堵点,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社会治理,打造平安建设软实力,夯实经济发展硬支撑,推动法治昭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衡量党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重要标尺。进入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采取务实管用、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的重点“必修课”,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学纪和学法相统一,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严守纪律、遵守法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高度自觉。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纠错等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审查标准,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确保重大决策纳入法治轨道。三是优化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优化法治环境重点任务以及制度瓶颈、体制机制等问题,推动建立高效运作、有效沟通、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推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发挥协调作用,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不仅专章谋划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且集中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行政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行政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服务事项“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省内通办”。二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效运行。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快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广元市昭化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一目录、五清单”,推动执法人员“照单执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程。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行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杜绝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一问三不知”“出庭不出声”等现象。
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的灵魂,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必须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执法司法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好发挥司法在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跨部门办案平台管理应用,推进政法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起诉、审判体系。二是完善审判和执行制度机制。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标准。完善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执源治理,切实加强交叉、提级执行,加快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大力推行“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完成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执行案件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责,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健全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的根本特征是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确保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交。新形势下,必须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以优化调解资源配置、统筹调解力量运用为抓手,努力实现全链条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研究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新途径,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和“法律七进+”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二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实施“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妇女儿童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加强禁毒防艾综合防治。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统筹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调配机制,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专项行动和“进企送法、入企走访、法治体检”三大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常态化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援进乡村”“公证进乡村”等工作。四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问题楼盘”、非法集融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法治小区建设,有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治理经验模式。
编辑:罗 楠
责编:徐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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