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区财政局召集区国资事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专题研讨盘活镇村公有资产近期工作。为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决定,拟成立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事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任组长,区盘活镇村公有资产成员单位为组员的“盘活镇村公有资产工作督查小组”,5月10日起分赴各镇检查督导镇政府对盘活镇村公有资产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情况。
5月7日,区财政局召集区国资事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专题研讨盘活镇村公有资产近期工作。为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决定,拟成立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事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任组长,区盘活镇村公有资产成员单位为组员的“盘活镇村公有资产工作督查小组”,5月10日起分赴各镇检查督导镇政府对盘活镇村公有资产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