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藏粮于地’,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的战略思想,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责任,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广元市昭化区自然资源分局铁腕整治土地复垦不合格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赢得了群众的“点赞”。
日前, 中铁某三家公司在兰渝铁路承建过程中,形成了16个弃土弃渣场,占用了昭化区卫子镇肖家寨村6组等6镇集体土地1402.6亩,其中耕地531.64亩,涉及农户1955户。工程建设任务结束后,该三家公司虽进行了复垦,但未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自2018年7月以来,在昭化区自然资源分局的督促下,该三家公司进场复垦。经过2年之余的复垦,仍未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今年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该分局将该问题的处理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课题,落实了包案负责人、责任单位,细化了处理流程,明确了处理销号时限,并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针对多次责令复垦整改,该三家公司的复垦仍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仍存在覆土厚度不达标,复垦土地总面积减少,应当完成的生产道路、灌溉渠系、蓄水池以及应复垦为耕地的复垦成林地等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及《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测绘机构,对照《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四川段——广元市昭化区)工程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报告书及其复垦平面设计图>》的设计及要求,逐个地块对复垦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定出应复垦、已复垦、未复垦的情况。
针对该问题涉及镇、村、组以及农户居多,占用面积特别是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每个地块的复垦不合格问题参差不齐的客观实际,该分局先后3次召集相关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以及三家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复核的情况,“开门问计”,广泛征求处理意见。同时,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研究处理方案。
最终形成了视为复垦整改达到合格标准一批,缴纳土地复垦费一批,补偿安置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四个一批”分类处置意见。对已被耕种利用、植树种草、群众建房、设施农用地等利用的,视为复垦整改达到土地交付使用的条件;对复垦整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依法征收土地复垦费,由该分局组织代为复垦;对复垦土地总面积减少的,依法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予以经济补偿;对拒不缴纳土地复垦费的,依法立案查处。
经评估造价,确定了应当缴纳的工程建设费;经概算,确定了应当支付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2021年5月中旬,该分局向该三家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限期于2021年5月15日前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270万元。同时,在该分局的组织下,该三家公司、各相关镇及该分局共同签订了《复垦弃土弃渣场协议》,约定“由三个公司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各相关镇,各组织土地复垦工作,并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经跟踪核实,现三家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将复垦费足额缴纳到该分局指定的账户,该分局正在督促代为复垦工作。将于2021年8月31日前,代为复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