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我县1名省外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阳性检测人员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现将其在苍活动轨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月7日
11时38分至11时46分,苍溪火车站登记处;
11时46分至11时49分,苍溪火车站外便民核酸采样点;
11时51分至12时17分左右,苍溪火车站至苍溪汽车站5路公交车(川H22520);
12时24分左右至12时30分左右,苍溪县汽车站;
12时30分左右至14时22分左右,苍溪至永宁的客车(车牌号:川H32509)。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阳性检测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苍溪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0839—522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