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00_01_34][20171225-184733-2].JPG](https://web.zhrmt.gyzh.cn/0//uploads/article/34/201752/21_20171225201223_mc1bu.jpg)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22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广元市副市长、昭化区委书记陈正永在我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立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围绕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会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严肃认真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改进工作、补齐短板,不断改善我省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四川。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整体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全力抓好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扎实抓好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要加强建章立制和宣传引导,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四川落地生根。要压紧压实责任,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项一项落实到位,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全区在家的县级领导干部在我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