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医保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国家医保局先后把76种抗癌药物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我区在全力落实医疗保障改革政策中,严格执行单行支付(抗癌药品管理)规定,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有效解决了我区重特大病患者“购药难、购药贵”难题。
家住元坝镇分水岭村4组村民袁培生,在2017年7月被广元市中心医院确诊为骨髓纤维化,需要使用靶向药物芦可替尼治疗。
袁培生告诉记者,芦可替尼在2020年以前不再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内且不易购买,常年吃药给家庭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袁培生苦不堪言,曾有放弃治疗的念头。
就在今年1月,芦可替尼纳入国家单行支付病种药品范围后。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袁培生办理相关手续,患者从3月到8月共产生医疗费(含门诊费用等)45084元,经“单行支付”政策按55%报销后,个人自付仅24796.2元(含门诊费用等),余下费用还纳入了医疗救助,自付费用的降低,减少了家庭经济压力,袁培生重拾生活的信心。
针对药品贵、购卖难问题,我区不仅把患者定点医院购买的单行支付药品(抗癌药品)实行“一站式”结算,还采取新增定点药店和执行异地互认政策等措施,方便群众购药、方便群众报账,确保医疗改革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截止目前,全区医保单行支付(抗癌药品支付)共计291人次,医保报销230余万元,医疗救助40余万元,患者人均负担降低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