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文明体现在市民的一言一行中。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也是文明成果的受益者,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及市民素质,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今天起,本台开设《文明监督曝光台》专栏,通过曝光不文明行为,为广元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今天我们关注市民违反“十不”文明行为规范。
在青梅路社区广场,商贩越线摆摊、乱丢垃圾,垃圾清运不及时;私家车占用非机动车停车点。在青梅路,商贩占用人行道摆摊;个体工商户占公共停车位摆放其它物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广告乱贴;在葭萌路与京兆路路口,市民随意闯红灯;在葭萌路怡心花园小区门口,汽车乱停、物品乱挂。
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是集众智、合众力的惠民、利民工程。曝光不文明行为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善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不乱丢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闯红灯,不乱摆摊点,不随地吐痰,不乱搭乱建,不翻越栏杆,不践踏绿地,不损坏公物等,进一步提升全民素质、激发城市活力,努力构建“文明城市人人创、文明城市人人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