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从6月1日起,区卫计局对辖区内直属医院、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中,除开展校验现场审核外,还对有证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情况,医疗机构设置、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处方与病历管理、医疗废物与医院污水处理和注射室等进行了规范。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从6月1日起,区卫计局对辖区内直属医院、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中,除开展校验现场审核外,还对有证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情况,医疗机构设置、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处方与病历管理、医疗废物与医院污水处理和注射室等进行了规范。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