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我区[00_00_14][20170621-192240-1].JPG](https://web.zhrmt.gyzh.cn/0//uploads/article/34/201725/22_20170621190654_lkwqq.jpg)
20号,区人民法院在昭化古城巡回公开审理了我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意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贾某明知禁渔期不得捕鱼的规定,仍使用电击的方式在嘉陵江中非法捕捞水鲤鱼、青波、草鱼等6类鱼,合计71.64千克,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贾某被抓获后,也充分认识到了电鱼对生态资源、水环境的影响,主动请求购买鲤鱼、草鱼等鱼苗3万余尾进行流放,修复破坏的渔业资源。审理当天,区人民法院还通过现场发放生态环境宣传资料等方式,给当地百姓上了生动的一课。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我市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的决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